第六十五回
周灵王二十四年,卫献公袭夷仪据之,使公孙丁私入帝邱城,谓宁喜曰:“子能反父之意,复纳寡人,卫国之政,尽归于子,寡人但主祭祀而已。”宁喜正有遗嘱在心,今得此信,且有委政之言,不胜之喜,又思:“卫侯一时求复,故以甜言相哄,倘归而悔之,奈何?公子贤而有信,若得他为证明,他日定不相负。”乃为复书,密付来使。书中大约言:“此乃国家大事,臣喜一人岂能独力承当?子鲜乃国人所信,必得他到此面订,才有商量。”子鲜者,公子之字也。献公谓公子曰:“寡人复国全由宁氏,吾弟必须为我一行。”子口虽答应,全无去意。献公屡屡促之,对曰:“天下无无政之君。君曰‘政由宁氏’,异日必悔之。是使失言于宁氏也,所以不敢奉命。”献公曰:“寡人今窜身一隅,犹无政也。倘先人之祀延及子孙,寡人之愿足矣,岂肯食言,以累吾弟?”对曰:“君意既决,何敢避事,以败君之大功。”乃私入帝邱城,来见宁喜,复申献公之约。宁喜曰:“子鲜若能任其言,喜敢不任其事!”向天誓曰:“若负此言,不能食卫之粟。”喜曰:“子鲜之誓,重于泰山矣。”公子回复献公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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